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肉及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养老机构食堂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肉及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养老机构食堂领域的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二、征集范围
(一)肉及肉制品领域
牛、羊、驴等畜禽肉制品存在掺假掺杂行为;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以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学校周边经营主体,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中央厨房、社会餐饮门店等主体,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肉及肉制品制售食品;通过网络渠道经营肉及肉制品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
(二)网络餐饮食品领域
外卖平台未按规定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资质核验和登记,未按规定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资质等信息,或公示的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公示虚假经营资质,无堂食外卖经营者在平台公示的主体资质不实或经营场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等“幽灵外卖”问题,无堂食外卖经营者上传的经营地址和门店照片与实际不符;无堂食外卖经营者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加工制作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工制作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非食品原料,经营环境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未使用封签等合规方式对配送食品进行密封,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规范、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防鼠防蝇防蟑“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问题。
(三)养老机构食堂领域
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履职不到位,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与经营范围和规模不符,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食品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食品留样等关键过程管控不到位等。
三、线索征集说明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实、具体的违法线索,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主体、具体违法事实,以及图片、视频、交易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助力精准核查处置。
(二)如实反映情况。举报应附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和反馈。举报人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或单位。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扰乱市场监管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三)严格核查处置。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征集到的违法线索依法依规及时核实、立案查处,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15、12345
信函、来访举报: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阳泉市城区义泉街567号
邮编:0450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市场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主动提供违法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特此通告。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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