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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 2026-01-26 【字体:

春节将至,万家团圆。为守护您与家人的饮食安全,保障大家共度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以下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一、采购食品,源头把关要仔细

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环境整洁的商场、超市或农贸市场,避免在无证摊点购买。仔细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整,认真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信息。购买畜禽肉类时,请留意是否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时请主动索取并保存购物凭证,便于维权溯源。坚决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采购来源不明的食材。

二、外出就餐,安全细节莫忽视

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良好、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就餐。谨慎食用野生蘑菇、河豚鱼等自身具有毒性或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享用火锅、烧烤等餐食时,注意保持就餐场所通风顺畅,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积极践行文明餐桌行动,按需点餐,杜绝浪费。

三、网络订餐,挑选商家需谨慎

订餐时优先选择证照信息齐全、拥有实体门店、配送距离较近的餐饮单位,主动关注商家食品安全档案,优选配送效率高的商家缩短餐食运送时间。尽量避免订购冷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品类,餐品送达后及时检查品相与温度,尽快食用;如需存放,再次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煮透。

四、居家烹饪,规范操作记心间

下厨前洗净双手,保持厨具、餐具清洁卫生。处理食材注意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品。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充分解冻,凉拌菜品坚持即做即食。饮食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均衡,多摄入新鲜果蔬,避免暴饮暴食。购买熟食应检查外观气味,确认无异常后加热再食用。

五、消费维权,主动意识须增强

购买食品、外出就餐后,务必及时索取并妥善保管消费票据等凭证,确保维权溯源有依据。如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需立即采取自救措施,尽快前往医院诊治,同时妥善留存相关证据。如遇食品安全相关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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