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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 2025-12-30 【字体: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制定价格,应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经营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强化法治与社会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市场价格平稳。

二、粮油肉蛋奶果蔬等民生商品及药店、诊所经营者,要配合政府部门保障相关商品和防疫药品供应、价格稳定,严禁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酒店、民宿、餐饮经营者应规范明码标价,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单方面毁约提价;餐饮行业严禁“阴阳菜单”及“时价”“面议”等模糊标价行为

四、各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在线下收费场所和线上销售渠道醒目位置公示门票、另行收费项目价格及服务内容,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严格执行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

各文娱演出、体育赛事、露营场所、节日特色商品、旅游纪念品等经营者,应标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收取未标明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严格落实减免停车收费政策。

、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禁趁低温暴雪天气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强制搭售保险等违法行为。

八、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积极承担平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及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两节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检查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若发现违法线索,请保留证据,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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