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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2-10-14 【字体:
 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承担食品、粮食、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商)品质量的委托检验、仲裁检验以及政府指令性检验检测任务,为社会提供公正检验检测服务,为政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检测技术研究开发。

2、负责建立、保存及维护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工作,执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校准、测试任务,开展计量仪器设备修理和技术咨询服务。

3、开展全市特种设备的法定检验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委托鉴定、检验、咨询等技术服务。协助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司法鉴定、原因调查等工作;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研究。

4、开展质量技术、质量基础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开展计量标准、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检测设备的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开展质量管理、风险评估、危害分析等科学研究及推广应用。

5、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食品、粮食、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商)品等产品质量的生产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为县(区)综合检验检测机构提供业务指导。

6、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阳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编字〔2020〕50号)和《中共阳泉市委办公室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办字〔2021〕5号)文件精神,整合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阳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阳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阳泉市硅铝质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阳泉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阳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阳泉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组建成立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由于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是由以上7家单位组建而成,故2021年度决算批复公开数据不能与上年度批复数据做对比。

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加挂国家硅铝质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西省耐火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牌子)(以下简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归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38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16名、专业技术人员119名、工勤人员3名。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20个,规格均为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0正20副。

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党务办公室、业务管理科、质量技术科、质量监测科、药品化妆品质量检验所、食品及农产品质量检验所、耐火材料质量检验所、建材电器产品质量检验所、产(商)品质量检验所、压力容器管道检验所 、电梯检验所、起重机械检验所、锅炉检验所、医学计量检测所 、力学质量计量检测所、热电计量检测所、长度化学计量检测所20个科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件:《2021年度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决算公开》详见以下网址:

http://sgj.yq.gov.cn/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498.17万元、支出总计3498.1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43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4.03万元,占比86.5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比0.00%;经营收入462.31万元,占比13.4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其他收入0.21万元,占比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46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40万元,占比44.77%;项目支出1430.44万元,占比41.3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比0.00%,经营支出480.89万元,占比13.9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比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79.82万元、支出总计2979.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79.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1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79.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6.02万元,占88.46%;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60万元,占6.03%;卫生健康(支出62.20万元,占2.09%;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102.01万元,占3.4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974.0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9万元;支出决算297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636.01万元,支出决算263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和单位的正常项目运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79.60万元,支出决算17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62.20万元,支出决算6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02.01万元,支出决算6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9.82万元。

(一)人员经费1505.25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1443.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29.02万元,津贴补贴219.08万元,绩效工资339.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0万元,住房公积金102.01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41万元,都为基本支出。其中:离休费21.55万元,退休费32.23万元,抚恤金4.92万元,生活补助1.95万元,奖励金0.76万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74.5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54.49万元,其中包括基本支出71.3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15.81万元;资本性支出104.27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00万元;对企业补助0.0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其中:1商品和服务支出954.49万元。其中:办公费2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印刷费1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6万元;水费3.85万元;电费17.78万元;邮电费10.56万元;取暖费24.52万元;物业管理费6.32万元;差旅费3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维修(护)费128.40万元;租赁费4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万元;会议费0.34万元;培训费1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专业材料费183.22万元;劳务费291.51万元;工会经费1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万元;福利费3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9万元。

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15.81万元,为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实验科研楼建设项目工程支出。

3、资本性支出104.2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1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2.1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60万元,支出决算34.80万元,完成预算的85.71%。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4.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30万元,占比98.58%;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占比1.42%。

2021年度“三公”财政拨款经费预算合计40.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60万元,占比97.54%;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占比2.46%。

(一)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为39.60元,支出决算为34.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8%,节约经费4.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县区检验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开支。

(二)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1%,节约经费0.5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的共接待4批次,人数为67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检验检测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均为二级项目1 0个,共涉及资金143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2) “特种设备检验操作考试工作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0万元,执行数为 27.0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 是该项目经费立项目标合理,资金使用科学,严格按照财政批复预算执行,年终自评基本达到预期效果,为保证全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基本技能,安全运行特种设备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自评等级为良,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为100%;三是严肃考试纪律全方位监控,抓拍次数≥5次;四是全年操作人员自行申报考试率100%;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今后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内部人员业务水平,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输送满足安全运行的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2) 。

(3) “农产品监测检验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00万元,执行数为4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 是完成全年农产品检测600批次任务;二是资金到位率和资金到位及时率均为100%,三是开展农产品监测检验,保障我市菜篮子安全,四是市民满意度≥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9个检验检测点检验设施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检验检测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二是提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2) 。

(4)“药品购样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1.07万元,执行数为1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照《2021年山西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2021年度药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计划》完成全市药品购样计划400批次的工作任务,全年共计完成药品监督抽验443批次,其中化学药品164批次、抗生素142批次、中药饮片113批次、中成药 24批次,任务完成率为100%;二是资金到位率和资金到位及时率均为100%;三是服务企业满意度≥90% 。主要经验做法:一是严格按照专项经费使用的有关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等文件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19)108号)等相关规定做好买样工作;二是通过药品购样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群众的用药安全保驾护航。(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5)中心对以上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C:\fakepath\附件1:2021年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C:\fakepath\附件2:2021年阳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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