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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9-16 【字体:

第一部分  质监局稽查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是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的专职执法机构。受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委托,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山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在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委托的范围内,依照《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以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只由一个单位构成即: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即市质监局的直属单位,其性质是全额事业单位,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稽查一科、稽查二科、稽查三科、投诉审理科、特设科;单位编制数是20人,现有在编人员13人,退休人员3人,其岗位设置是按照市编办的文件执行,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年无数据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注意:报表无数据也要公开空表 ,并注明本表本年无数据。

第三部分 质监局稽查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质监局稽查分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204.41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37.14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和由于机构整合增加整合人员的公用经费等。支出总计202.6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35.58万元,增长 2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和由于机构整合增加整合人员的公用经费等。

二、关于质监局稽查分局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4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质监局稽查分局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3万元,占82.7 %;

项目支出35.14万元,占17.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四、关于质监局稽查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04.4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8.14万元,增长22.9%;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2.67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36.58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和由于机构整合增加整合人员的公用经费等。

五、关于质监局稽查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2.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0.6%。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一笔驻村扶贫工作经费,2018年没有扶贫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26万元,占90%,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32.79万元,增长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4万元,占8.3%,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3.67万元,增长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7万元,占1.7%,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0.12万元,增长3.4%;本年新增组织事务支出1.4万元,占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36.58万元,增长22%。其中事业运行支出增加22.44,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资和由于机构整合增加整合人员的公用经费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增加8.94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3.6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核算基数有所增加;事业单位医疗增加0.12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医保核定基数有所增加。

六、关于质监局稽查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27.63万元,增长20%。其中:人员支出14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17万元、津贴补贴8.99万元、绩效工资34.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6.84万元、医疗保险费3.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6万元、住房公积金9.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52万元、退休费1.18万元和奖励金0.18万元;公用支出1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65万元、邮电费0.16万元、差旅费3.44万元、工会经费3.31万元、福利费4.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1万元。

七、关于质监局稽查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1.28万元,原因是我单位的3辆执法车都已老旧,车辆维修和保养费用加大。

(二)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县区执法检查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开支。

全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该项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质监局稽查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08万元,其中政府货物支出1.47万元,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采购服务支出0.61万元。各项支出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0.3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 ,由于事业单位公务车改革,我单位的3辆车都已拍卖,目前单位没有公务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我单位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1、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2、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按要求加强过程监控。3、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4、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5、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质监局稽查分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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