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2025年1月份至12月份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25908件,同比减少27.59%。其中,咨询13263件,占受理总量的51%,同比增减少35.18%;投诉10014件,占受理总量的39%,同比减少18.31%;举报2631件,占受理总量的10%,同比减少14.05%。累计挽回经济损失:280.99万元。

图1 2024年、2025年受理咨询投诉举报量对比
二、全市接收投诉举报咨询渠道情况
从投诉举报咨询的渠道来看,主要有12315热线、12345热线、微信小程序、12315互联网平台网页客户端和12315APP、支付宝小程序等方式。其中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咨询、投诉、举报依然是群众反映诉求的主要渠道,达到20985件,占咨询、投诉、举报总量的81%。

图2 全市接收投诉、举报、咨询渠道情况统计表(单位:件)
三、咨询情况分析
2025年,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共接收咨询13263件,其中: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6531件,占咨询总量的49.24%;非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6732件,占咨询总量的50.76%。在接收的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咨询中,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消费维权知识、网络交易监管、投诉举报问题处理。

图3 2025年咨询量情况表(单位:件)
四、投诉情况分析
2025年全市共受理投诉10014件,其中商品类投诉6179件,占投诉总量的62%;服务类投诉3835件,占投诉总量的38%。
(一)商品类投诉
2025年1-12月份,全市商品类投诉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一般食品类1512件;服装、鞋帽类728件;首饰类449件。详见下图:

图4 2025年商品类投诉排名前十
主要反映问题:购买的食品变质,存在发霉、异味等现象;或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添加剂超标;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或来源不明等情况;购买服装和鞋帽产品质量不合格,或面料成分与标注不符;做工粗糙,存在开线、脱胶等情况;购买的鞋防滑性差,或出现开胶断跟等;购买的贵金属含量虚标;或者首饰做工粗糙,佩戴后发生断裂情况;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首饰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拒绝维修、更换或退款;购买或定制的家居用品材质、尺寸存在差异、商家以次充好,或者与商家描述不符,后续产生预付款纠纷。
(二)服务类投诉
2025年1-12月份,全市服务类投诉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餐饮、住宿服务类707件;美容、美发服务类495件;销售服务类487件。详见下图:

图5 2025年服务类投诉排名前十
主要反映问题:餐饮场所卫生脏乱差,餐具清洗不彻底;餐品变质或餐品有异物;住宿不退还押金或收取额外费用;美容店、美发店,存在商家低价引流后强制推销高价项目;或办理套餐、储值卡后,商家变相加价,限制使用条件;电信运营商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变更套餐,或开通增值服务;降档或销户被商家推诿不予处理,或收取高额违约金;在电影院、KTV等娱乐场所,商家限制消费,或购买团购套餐到店核销时,商家不履行承诺额外加价;商家不允许自带酒水、零食,设置“霸王条款”等。
五、举报违法行为情况分析
2025年1-12月份主要违法行为集中在广告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下图:

图6 举报违法情况分析表
六、随手拍、12345政务平台及来人来访工作情况
2025年,共接待来人来访162件,其中:咨询103件;投诉51件;举报8件,全部办结。共受理阳泉随手拍问政23件,已全部办结,并及时上报随手拍政务平台。全国消协智慧平台共受理76件,已按时办结,累计挽回经济损失19.5万元。12345政务平台共受理247件,全部按时办结。咨询、投诉、问政涉及食品安全,价格等。
七、“四大安全领域”投诉举报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接收“四大安全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共:5118件。其中,投诉3834件,举报1284件。
(一)食品类投诉、举报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食品类(一般食品、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投诉、举报2362件。其中,投诉1368件,举报994件。
主要反映问题:商家销售的食品存在过期情况;或购买到的食品中有异物,商家不予解决;在餐馆、小饭店就餐后产生不适反映,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二)药品类投诉、举报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药品类投诉、举报268件。其中,投诉153件,举报115件。
主要反映问题:商家售卖过期药品,或售卖临期药品未提前告知消费者;购药时工作人员提供错药品等问题。
(三)特种设备投诉、举报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涉及特种设备投诉、举报21件。其中,投诉21件,举报6件。
主要反映问题:消费者反映自家小区电梯损坏,无人进行维修;或出现坠梯情况,与小区物业反映无果。
(四)产品质量投诉、举报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产品质量投诉、举报2461件。其中,投诉2292件,举报169件。
主要反映问题:购买的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商家推诿责任,不履行三包义务或者拒绝售后;购买的商品未按照相关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警示说明等信息,或存在虚假标注;商家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问题。
八、回访情况
2025年1~12月份,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采用随机电话回访的方式,对全年已办结的投诉举报案件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为各县(区)局、高新区分局办结量的5%对消费者进行回访测评。调查结果显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满意度为98.61%,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满意度为98.61%,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满意度均为97.22%,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满意度为94.44%,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满意度为93.06%。

九、主要问题及措施
2025年,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投诉、举报主要以一般食品类、餐饮、住宿服务类和广告违法行为为主。
(一)投诉情况。
2025年1月~12月,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收投诉10014件,占受理总量的39%,同比减少18.31%。其中商品类投诉6179件,占投诉总量的62%,较去年减少19.51%;服务类投诉3835件,占投诉总量的38%,较去年减少16.30%。
从投诉问题来看,商品类投诉信息中,一般食品类投诉位居第一,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5%。主要反映问题:1、购买的食品过期或存在异物,商家不予处理;买到临期食品商家未提前告知;2、预包装食品厂家未标注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等;食品外包装信息不完整;3、订购的生鲜肉无“两证两章”,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可能存在疾病风险,食用后可能出现食品安全问题;4、商家伪造食品标识,或虚假标注食品功能及成分等。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食品源头质量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监管,以更严标准、更实作风抓实抓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筑牢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防线。
服务类投诉信息中,餐饮、住宿服务类投诉位居第一,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8%。主要反映问题:1、餐饮、住宿方面存在住宿环境差,与商家宣传不符合;2、餐饮行业就业人员存在无健康证上岗的情况;3、部分酒店、旅馆在经营场所或电商平台未规范公示价格信息,存在标价不规范,或存在低价诱导高价结算的情况;4、住宿时与酒店、旅馆产生押金问题,商家不予退还等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大餐饮、住宿行业排查力度。同时强化消费宣传,通过抖音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消费预警,加大消费警示宣传力度,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举报情况。
2025年1月~12月,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收举报2631件,占受理总量10%,较去年减少14.05%。其中,广告违法行为举报量仍居首位,占举报总量的21%。举报热点问题:1、商家过分夸大产品效果,对功效作出不实承诺,如“包治百病”“立即见效”等,或对商品性能、功能、产地等信息进行虚假描述,与实际商品不符;2、商家发布的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用语,如“最新”“纯天然”“最高”等用语或者表述,缺乏客观依据;或广告中含有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3、商家在广告描述的产品质量与宣传不符,后续售后不予解决,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4、涉及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保健食品广告中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不实内容。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违法广告整治行动,加强重点行业专项整治,聚集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民生领域。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多措并举整治广告违法行为,加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筑牢广告行业市场监管防线。
2025年,阳泉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对投诉热点、双周报等各类数据汇总分析及数据支持共计171次;发布消费预警、提示、消费者投诉公示表及12315信息等内容共8次;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积极开展线下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现场为消费者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并提供投诉、举报登记服务。同时,第一时间通过“泉民市监”线上宣传直播间普及消费维权知识;2025年进社区宣传维权知识4次,多措并举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
下一步,建议相关业务科室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推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持续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场监管规范,加大监管力度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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