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今天是: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警示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发布广告
发布时间: 2025-08-04 【字体:

近日,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互联网广告市场的日常监测与监管工作中,发现市内多家医疗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了一系列未经审查互联网违法违规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相关违规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并借此向全市医疗机构发出郑重警示。

部分医疗机构以节日为营销切入点,在广告标题中频繁使用“特惠”“福利”等带有明显促销性质的词汇吸引眼球,以“关爱女性”“守护健康”等呼吁性表述诱导消费者,经核查,上述所有广告内容在发布前均未经过广告审查机关的审查,违反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的明确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医疗机构分别作出行政处罚,总计罚款金额十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各类医疗广告时,应保持理性判断,切勿轻信“特惠”“福利”等夸大宣传,如需接受医疗服务或体检,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并主动核实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谨防落入医疗广告消费陷阱,必要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卫生健康部门咨询、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收藏】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单位: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403000029
联系地址:阳泉市城区义泉街567号 联系电话:2880800
晋公网安备14030202000276   ICP备案编号:晋ICP备 05007173 号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sgj.yq.gov.cn